宜昌地处“中国第一大河”长江中上游结合部,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,被誉为“世界水电之都、中国动力心脏”。近年来,宜昌率先提出并实施“电化长江”,迈开了实质性步伐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日前,《宜昌市电化长江实施方案》正式出台,加速抢占主赛道,翻开了打造“电化长江”示范区的新篇章。
《方案》提出,要重点建设“三基地三廊道三中心”,实现长江航运“双碳”目标,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“宜昌样板”。
建设船舶电动化示范基地、港口岸电示范基地、新能源船舶研发示范基地三个“基地”。推进市域内长江、清江等内河以及湖泊的公务船舶、渡船、区间旅游船、港口作业船、短途货运船等船舶电动化,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域船舶电动化;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,推进长江宜昌段岸电设施提档升级,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船舶充电需求,打造长江经济带岸电工程“宜昌模式”升级版;与全国、全省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,搭建新能源船舶研发设计平台,推出新能源内河标准船型,提供长江航运绿色智能技术集成应用解决方案,打造新能源船舶标准输出地、技术创新地。
打造长江绿色航运廊道、长江绿色旅游廊道、长江绿色矿运廊道三条“廊道”。推动宜昌境内渡船、公务船、短途客/货运输船电动化更新,打造“零碳排零污染”的长江绿色航道;实施“两坝一峡”区域电动车船环形联运工程,实现环“两坝一峡”景区游船、客运车辆全部电动化;建设公水联运电动化磷矿运输通道,打造专业化多式联运绿色货运示范廊道。
构筑中部地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中心、长江经济带新能源船舶制造中心、长江中上游新能源航运总部中心三大“中心”。依托资源优势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基础,发展整装电池产业链,打造“宜昌新能源动力电池”品牌;发挥船舶制造产业优势,推动传统船舶制造与高端制造、绿色制造、智能制造结合,打造新能源船舶制造产业集群,实现船舶制造高质量发展;在伍家岗、白洋港规划建设新能源船舶航运服务中心,引进国内外航运公司在宜昌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,发展面向新能源船舶的现代航运服务业。
《方案》还明确提出具体路径,将全面系统推进应用场景、岸电设施、产业转型及配套体系“四大工程”建设,确保“电化长江”成势见效。
加快推进公务船舶、旅游车船、运矿车船、港口作业船舶及清江内河船舶电动化。到2026年,力争实现环“两坝一峡”景区车船电动化,磷矿运输电动船舶达到10艘以上,电动散货船达到14艘以上,磷矿运输电动重卡达到500辆以上;加快实施码头岸电设施建设、宜昌籍船舶受电改造、“船电宝”送电试点等行动。进一步完善现有旅游码头岸电和充换电设施,确保具备长江大型电动游轮供电充电能力。2023年,完成宜昌籍600总吨及以上内河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的改造工作。逐步在长江干线宜昌段停泊区“船电宝”送电模式;加快发展新能源电池、新能源船舶制造产业,到2026年,产业规模分别突破2000亿元、500亿元。加快发展新能源航运产业,建设区域性航运金融保险、航运经纪、船舶检验、船舶交易平台,打造结构合理、功能完善、经济循环的辅助产业集群;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保障体系、充换电设施体系、长江数字航运体系、新能源航运行业标准体系。研究制定岸电、电动船舶、氢能船舶等相关标准并逐步推广,争当“电化长江”的技术创造者、标准制定者、市场引领者。(记者郑岚)